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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高斯(00284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高斯贝尔高斯贝尔(SZ:002848)2025-08-29 20:43

委员会构成与提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三分之二须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一次,临时会议董事长等可要求召开[1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均提前3日通知[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方案审批流程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1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直接报董事会批准[14] - 长期激励计划经董事会通过,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15] 考评与审议 - 证券部提供资料,高级管理人员述职自评[12] - 委员会根据结果提报酬和奖励方式,表决后报审议[12] 其他规则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8] - 会议记名投票,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9] - 证券部闭会可跟踪业绩,其他部门配合[22] - 委员有权查资料、质询,对未公开信息保密[22] - 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