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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002027)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分众传媒分众传媒(SZ:002027)2025-08-29 20:43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 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 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第一条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