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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安股份(870508) - 公司章程
丰安股份丰安股份(BJ:870508)2025-08-29 20:4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在北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556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224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6224万股[8][16]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00万股[15] 股权结构 - 黄健民持股比例30.04%,黄刚敏持股比例10.36%等[15] - 控股股东等公开发行前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限制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22]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收回收益,未执行可诉讼[23]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8] 重大事项决策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资产总额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38][67] - 重大交易满足特定标准须经股东会审议[38] - 提供财务资助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40]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特定情形开临时股东会[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64] - 董事会换届改选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70]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77] - 兼任高管和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9]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应建议撤换[81] 利润分配 - 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0] - 四种情形下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21] 审计与财务 -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披露[123]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25]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32] - 公司合并、分立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32][133]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