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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塑(02128)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中国联塑中国联塑(HK:02128)2025-08-29 20:46

中國聯塑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4. 委員會委員代理 1. 組成 1.1 委員會於 2010 年 5 月 14 日是根據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 舉行的會議上所通過的決議成立的。 2. 成員 3. 委員會的議事程式 3.1 會議通知: (「本公司」) 2.1 委員會成員須由董事會從董事會成員中委任,委員會最少由 3 名成員組成,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的成員,當中大部份成員須 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2.2 委員會主席須由董事會委任,及須為董事會主席或本公司獨立 非執行董事。 2.3 委員會秘書須由董事會委任。 2.4 委員會成員或秘書的委任可經董事會及委員會分別通過決議撤 回,而委員會也可經董事會及委員會分別通過決議委任額外成 員。 提名委員會(「委員會」)職權範圍 (a) 除非經委員會全體成員(口頭或書面)同意,否則委員會的 會議通知期,不應少於七天。 (b) 委員會成員以及委員會秘書(應委員的請求)可于任何時候 召集委員會會議。召開會議的通告必須親身以口頭或以書面 形式、或按照委員會成員不時通知秘書的電話或傳真號碼或 郵寄地址或電郵地址以電話、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或其他 委員會成員不時議定的方式發出予各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