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国健(688336)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三生国健三生国健(SH:688336)2025-08-29 20:57

审计人员与部门管理 - 公司专职审计人员应不少于三人[5]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内部审计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29] 审计工作汇报与计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9] - 需在每个会计年度和半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审计流程与时间 - 审计终结后10日内提出审计报告(初稿)并送被审计单位核实签字确认[14] - 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报告(初稿)后5日内将意见反馈到内部审计部门[15]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若有异议,可在下达后5日内向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诉[15] 审计内容与范围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0] - 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3][24][25][26]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1]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3] 报告披露与说明 -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5]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7] - 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报告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7] 违规处理与关注 - 审计人员违规由内部审计部门或审计委员会责令纠正并追究责任[29] - 被审计单位违规由内部审计部门责令改正,严重的对相关人员处罚或处分[29] - 被审计单位出现转移资料等多种情况会被关注[30] 制度执行与实施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2]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2]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