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002074)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经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对国轩高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及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验证, 并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向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和讨论。 本所已得到国轩高科的保证,即国轩高科提供给本所律师的所有文件及相关资料均是 真实的、完整的、有效的,无任何隐瞒、遗漏和虚假之处,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的内容 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提交给本所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 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在调查过程中,对于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至关重要的文件,本所律师已对该等文件进行了核查。本所律师对于出具法律意见至关重要 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 相关专业机构的报告发表法律意见。 25SH3100011/WZJW/ci/cm/D1 上海 SHANGHAI 致: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