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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002074)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国轩高科国轩高科(SZ:002074)2025-08-29 21:11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致: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 高科"或"公司")委托,指派夏慧君律师、郑江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作为公司特 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 价格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对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我们认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1)其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所需全部原始书面材料或副本材料或口头陈述,且全部文件、资料或口头陈述均真 实、完整、准确;(2)其已向本所提供或披露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