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未名(002581) -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1.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 及所作出的陈述和说明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 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或重大遗漏;公司提供的文件 资料中的所有签字及印章均是真实的,文件的副本、复印件或传真件与原件相符。 2. 本所经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已经存在的事 实和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 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规定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二〇二五年八月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 222 号康泰创新广场 34 层 518052 电话:0755-26907494 传真:0755-26906383 http://www.tc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医药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本次实施 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