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2025年8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 - 修订后公司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辞任总经理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需在辞任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交易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得超上市时所持总数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等证券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但特定情形除外[5]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6] - 股东可依股份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6]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董事与独立董事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有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一人[39][40]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不应低于三分之一[34]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3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2]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5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55] 制度修订与制定 - 需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23项制度,制定《职工董事选任制度》等3项制度[67][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6项修订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67][68] - 《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实施[65]
三生国健(688336) - 三生国健: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