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000517)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1]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离职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11] - 离职致比例不符应60日内补选[11] - 拟离职致比例不符应继续履职[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解除职务[18] - 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过半数通过[18]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2]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4] 其他规定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