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惠程(00216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10年[15]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