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惠程(00216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惠程科技惠程科技(SZ:002168)2025-08-29 21:4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独立董事任职 - 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5] 内审部设置 -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保持独立,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7] - 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项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分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8] - 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全体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间[18]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委员委托他人出席需明确相关内容,一人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委员[19] - 决议表决一人一票,成员过半数通过[19] - 可采用专人送达、视频会议等形式进行并决议[20]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21]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21] 其他 - 内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公司相关书面资料[16] -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部门报告评议,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6] - 内部审计部门成员可列席会议,必要时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20]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0] - 出席会议人员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1]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