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通(00260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世纪华通世纪华通(SZ:002602)2025-08-29 21:45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独立董事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交易需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应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其表决权不计入有效总数[10] 关联担保资助 - 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对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限制[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同意[14]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5]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5] - 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履行审议程序[15] - 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金额及时审议[16]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16] 关联交易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计算[16] - 已披露未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交易纳入累计计算[16] - 涉及或有对价关联交易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17]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