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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002179)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中航光电中航光电(SZ:002179)2025-08-29 21:45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离职相关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 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 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独立 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 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没有 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 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有下列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