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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002179) - 董事会提名与法治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中航光电中航光电(SZ:002179)2025-08-29 21:45

委员会组成 - 提名与法治委员会由3名公司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1/2[4] - 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任命和解聘[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2] 会议要求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规定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2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决议次日通报董事会[15][16] - 审议特定事项委员应回避表决[19]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