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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00217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中航光电中航光电(SZ:002179)2025-08-29 21:45

第二章 任职资格 (三)董事会秘书须通过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 核;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 工作三年以上; (二)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 用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 事会秘书。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四)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以及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三年受到过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担任公司的 董事会秘书; (五)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六)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1 第三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