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轩高科(00207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 情人信息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长 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证券事务部门是信息披露管理、内幕信息登记报送 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对外发布,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并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对外报道、传送涉 及公司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等涉及内幕信 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 第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 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不得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使用内幕信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