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港口(00187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招商港口招商港口(SZ:001872)2025-08-29 21:4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1] - 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2] 特殊时期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4]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4] 交易申报与披露 - 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区间不超3个月[17]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7][18]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并披露进展公告[20] 其他规定 - 6种情况下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21]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2] - 董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