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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00066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长春高新长春高新(SZ:000661)2025-08-29 21:4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四名[4] 提名委员会会议规则 - 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半数以上委员同意可不受通知时限限制[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7] 细则施行规定 - 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原细则自动失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