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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0006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长春高新长春高新(SZ:000661)2025-08-29 21:48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5-103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 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