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战略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战略委员会会议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召开原则上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4] 实施细则 - 经2025年8月2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17] - 2022年8月2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细则同时废止[17] - 解释权属于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