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6880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健全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与协调、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等工作,并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持续加强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