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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68800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光峰科技光峰科技(SH:688007)2025-08-29 21:58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的成员,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 义务,审慎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二)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