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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6880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光峰科技光峰科技(SH:688007)2025-08-29 22:01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法和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 下简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董事 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 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议事、决策以及为实施决策所做的各种安排,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 最终目的,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的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