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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基沙溪(03603) - 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
信基沙溪信基沙溪(HK:03603)2025-08-29 22:03

审核委员会成立与成员要求 - 审核委员会于2019年10月3日成立[2] - 成员至少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具专业资格或相关知识[5] - 现任核数公司前合夥人自规定日期起两年内不得担任成员[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9] - 会议通知及议程提前7个工作天递交成员[9]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9] - 大会决议案需出席成员过半数票通过,全体签署视同有效[9] - 每年至少一次无执行董事在场与外聘核数师及内审人员开会[10] - 每年与公司核数师至少举行两次会议[18] 委员会职责 - 就外聘核数师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提建议,批准薪酬及委聘条款[15] - 获董事会授权调查活动,获取外部专业意见[16] - 公司及附属公司至少每年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成效[19] - 确保内审人员与外聘核数师协调[21] - 检讨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常规[21] - 审阅董事会相关声明并提交批核[21] - 审阅外聘核数师函件及管理层回应[21] - 确保董事会及时回应外聘核数师事宜[21] - 就职责事宜向董事会汇报[21] - 检讨雇员不当行为关注安排[21] - 担任公司与外聘核数师主要代表机构[21] 其他规定 - 令职权范围可供查阅并解释职责权力[23] - 完整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供董事合理时间查阅[24] - 会议记录初稿及定稿会后合理时间寄发成员[24] - 向董事会汇报决定和建议[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