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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000517) - 2025-02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荣安地产荣安地产(SZ:000517)2025-08-29 22:19

股本相关 - 公司总股本为3183922485股,均为普通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股份交易与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7] 股份收购与注销 - 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收购股份,10日内注销;因合并等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2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2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6] 交易权限 - 董事会有权决定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权限范围内事项[30][31] - 董事长在闭会期间对未达标准交易事项有决策权[33][3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4] - 现金分红条件满足时,公司原则上每年一次现金分红,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46]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6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2][56]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