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600739)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辽宁成大辽宁成大(SH:600739)2025-08-29 22:46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5] - 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6] 信息披露要求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媒体及时发布应披露信息[7] - 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诉求[8] - 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变更后及时公告[9] 会议相关安排 - 存在6种情形时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1] - 定期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22] - 实施融资计划时可按规定举行路演[23] 沟通方式 - 将公司公告寄送给投资者或分析师等相关机构和人员[24] - 公告后至股东会召开前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2] 管理职责与培训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为专职部门[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多项职责[14]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15] 接待与沟通规范 - 接待和推广工作应客观真实,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17] - 接待特定对象参观需预约,避免其获取未公开信息[19]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0] - 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措施[21]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通过后实施[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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