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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600739)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辽宁成大辽宁成大(SH:600739)2025-08-29 22: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主要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等工作[2]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自身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2]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控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时,督促整改并建立追责制度[1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按需召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通知提前三日送达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口头通知[21] -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4] 其他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 公司审计合规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3]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未采纳需披露并说明理由[27] -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18]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29]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