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收到后十日内反馈,同意五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五日后发通知,否则可自行召集[8] - 持股百分之十以上股东请求,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五日内发通知,否则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9]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十[10] 临时提案 - 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3] 延期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3]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或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用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8] - 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总数[18]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18]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与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22] 方案实施 - 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方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2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2]
苏宁环球(00071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