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6880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所提出的公司董事 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与发放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一)董事薪酬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