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瑞人才(06919) - 职权范围 -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成立 - 提名委员会于2019年11月26日成立[14] 成员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成员[15] - 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至少一名具专业资格或专长[21] 会议规则 - 每年最少召开一次会议,议程及文件至少提前三天送交全体董事[17] - 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5] 主席及秘书 - 主席须由董事会主席或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17] - 公司秘书或其委任代表担任秘书[20] 职责权限 - 获董事会授权可调查事宜,向雇员索取资料,征询独立专业意见[20] - 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等,就董事委任和继任计划提建议[21] 会议记录 - 完整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签署后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送[24] - 应详细记录会议事项及决定[29] 其他规定 - 经董事会决议可撤销、更换或委任成员,成员非董事时任命自动撤销[17] - 负责审批有关自身的所有披露陈述[27] - 每年审阅本职权范围并可提建议改变[28] - 向董事会汇报各项决定及建议[29] - 董事会可修订、补充及废除本职权范围[30] - 应在公司及联交所网站提供职权范围解释职责与权力[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