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主任[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9] - 有违法违规记录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连续任职6年有任职限制[12]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5] 独立董事任期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5] 独立董事履职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与年报披露[10]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8][30]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2]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3]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4]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3] - 会前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公司反馈落实情况[35]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36]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未解决可向监管报告[34]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8]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9]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5]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