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伊泰B股(900948)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上市与股份变动 - 1997年7月15日公司首次向境外投资人发行16600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8月8日在上交所上市[7] - 2012年7月12日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1630035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8月3日超额配售336500股H股股份[7] - 2023年5月9日公司就全部已发行H股提出自愿有条件现金回购要约,截止8月7日下午4时,324739218股H股已接受回购要约,8月11日下午4时起H股在香港联交所退市[7] - 2023年8月公司要约回购324739218股H股,未接受回购要约1267782股H股[21] 股份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29267782元[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2929267782股,内资股1600000000股,占比54.62%[21] - 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132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34%[21] - 外资股(非上市)12677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2] - 董事等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7]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3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41]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1] - 重大非关联交易多项指标超一定比例需股东会批准[41][42]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出现特定情形时,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98][9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表决通过[100]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0]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1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14]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4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5] -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方式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145] 其他规定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42]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168] - 公司信息披露的网站为http://www.sse.com.cn[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