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兰德(43004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需股东会审议[2] 审批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会审批[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批[8] - 其他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9] 职责分工 - 总经理统筹、协调和组织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的投资项目会前审议[7] -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信息收集等工作[10] - 财务部负责投资效益评估等工作[10]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投资文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0] 后续管理 - 制订对外投资实施方案及变更需审查批准[12] - 年度末对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14] - 审计部门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检查岗位设置等情况[18] 责任追究 - 投资失误和资产损失将立案调查并处分[19] - 委派出人员失当造成损失追究当事人责任[19]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1] - 制度发布主体为公司董事会,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1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