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兰德(4300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通过 - 2025年9月1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日生效,高管辞职自报告收到时生效[7] 履职规定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高管需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8] 股份转让 - 董事及高管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追责复核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有异议可申请复核[15]
制度通过 - 2025年9月1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日生效,高管辞职自报告收到时生效[7] 履职规定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高管需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8] 股份转让 - 董事及高管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追责复核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有异议可申请复核[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