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600075) -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1日修订)
新疆天业新疆天业(SH:600075)2025-09-01 18:15

公司基本信息 - 1997 年 5 月 9 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2700 万股普通股,6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07,362,663 元[7]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1,707,362,663 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 10%[15] - 董事会 3 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 50%的股份[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 25%[2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 60 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管起诉[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职工董事 1 名,独立董事不少于 3 名[79]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 30%(含)的资产处置事宜[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 10 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3]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9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 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5]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同[108]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109]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 4 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 2 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 1 年,可续聘[11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 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