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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00052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广弘控股广弘控股(SZ:000529)2025-09-01 18:30

公司股份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83,790,330股,全部为普通股[4] - 2008年12月18日向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定向发行187,274,458股普通股[4]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已在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 - 修订后制订依据增加《党章》,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调整,增加资本方式表述变化等[2][3][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股份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可参与股东会表决、监督公司经营等[22] - 股东查阅公司材料需提供持股证明,公司核实后提供[2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10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9]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0]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人数应至少占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104]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中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三至五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15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5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5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法定公积金,可提取20%任意公积金[51] 其他事项 - 公司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引咎辞职和罢免制度[27]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