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剑智能(60309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独董专门会议制度 - 于2025年9月修订[1]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董会议审议并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5] - 特别职权行使前需经独董会议审议且半数同意[6] - 公司应提前三日提供资料,半数以上独董可提议临时会议[8] - 会议由过半数独董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8] - 审议事项经全体独董过半数同意通过[8] - 独董发表独立意见,分歧记录披露[9]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0] - 年度述职报告应含独董会议工作情况[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