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宏基(002345)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 1010 号嘉华中心 45 层 邮政编码 200031 电话: (86-21) 5404 9930 传真: (86-21) 5404 9931 关于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 规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对广东 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与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以及本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