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股份(0007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1 目的 1.1 为规范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意 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目的是使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认真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基础上,强化自 律意识,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管理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的归口管 理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3.1 设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情况备查簿,详 细登记上述人员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培训情况,确保其在每个任期 内至少接受一至两次证券监管部门的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3.2 接受证券监管部门及授权培训机构的相关培训信息,安 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3.3 不定期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会计师和 律师)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相关 共 4 页 第 1 页 4.1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