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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科(00302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联泓新科联泓新科(SZ:003022)2025-09-01 19:45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联 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联泓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联 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 称中国境内,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