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云股份(0027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登云股份登云股份(SZ:002715)2025-09-01 19:4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 公司1/3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变动属内幕信息[6] 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保密主要责任人[2]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11] - 相关主体分阶段报送《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至少保存10年[15]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及处理结果报广东证监局[21] - 公司保留追究擅自披露信息股东责任的权利[21] - 公司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4]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证券法务部,核实后报备[14] - 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控制信息知情范围,知情人负保密责任[17] - 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做好保密预案,签保密协议[18] - 公司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违规者被追责[2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并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4][25]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规定,依照有关规定执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