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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康医药(83323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欧康医药欧康医药(BJ:833230)2025-09-01 19:46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公司关联方[6][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除担保外)应及时披露[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除担保外)应及时披露[10]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价格应公允[5] - 公司控股股东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担责[5] - 关联交易应具商业实质,价格原则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5]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担保需合理商业逻辑,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0][11] 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除担保外)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除担保外)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或法人成交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除担保外),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15] - 公司为关联方担保不论数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对方需反担保[16] - 公司拟进行须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持股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会前披露关联关系,未回避其他股东有权要求[22]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性关联交易首次发生订书面协议按金额适用审核决策权限,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每年众多日常性关联交易,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当年度总金额,按预计金额审议披露执行情况,超预计金额再按权限审议披露[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