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保控股(00617) - 有关出售一间物业持有公司之主要交易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註 冊證券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將名下之Paliburg Holdings Limited之證券全部售出或轉讓,應立即將本通函送 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 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 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買賣交易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4.44條經股東書面批准以代替舉行百利保之股東大會,前提是 有關批准僅於批准買賣交易之決議案已於世紀城市股東特別大會上獲正式通過後生效。本 通函寄發予百利保股東僅供參考用途。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日 | 釋義 | i | | --- | --- | | 百利保董事會函件 | 1 | | 附錄一 - 財務資料 | 15 | | 附錄二 - 一般資料 | 19 | 釋 義 於本通函內,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 「聯繫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