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30031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09月)
宜通世纪宜通世纪(SZ:300310)2025-09-01 21:01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避免减少并规范、利于经营发展、定价公允原则[10] - 关联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指导价、参考第三方价格等原则[11] 不当关联交易 - 买入或出售产品等价格条件明显异常等六种情况为不当关联交易[11] 关联人管理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上市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3] - 公司应确定并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交易时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3]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等多种事项[7]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董事会批准[16] - 与关联法人关联交易总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批准[16] - 与关联人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不参与投票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23] 关联交易豁免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如现金认购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等[24]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参与公开招标等[25] - 公司与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交易,除另有规定外可免披露和履行程序[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