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30031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09月)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任职[3] - 人数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三分之一,且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8]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12] 履职要求 - 行使部分职权需过半数同意[19][20][2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辞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2] 会议相关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7]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10年[23] - 会议资料保存10年[27]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1]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3] 其他制度规定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2] - 术语含义同章程,冲突以规定为准[33] - 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股东会审议批准[34] - 通过之日起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