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30031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09月)
宜通世纪宜通世纪(SZ:300310)2025-09-01 21:00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1] - 采用公开选聘方式应通过官网等渠道发布选聘文件并确定响应时间[6] - 评价审计费用报价以满足要求的所有事务所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9] 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8] 流程与审议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3] - 选聘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再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评价与改聘 - 审计委员会续聘时对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全面评价,肯定提交审议,否定则改聘[11]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按选聘程序选择[12]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5] - 检查内容包括财务审计法规政策执行、选聘标准方式程序合规、审计业务协议履行等[15]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处理[16] - 董事会可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16] - 会计师事务所分包转包或审计报告有质量问题,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6] 制度相关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1]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18]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低于”等不含本数[18] - 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修订权属股东会[1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0] - 制度落款日期为2025年09月01日[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