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300310) - 公司章程(2025年09月)
宜通世纪宜通世纪(SZ:300310)2025-09-01 21: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3月16日获批发行2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877,290,639元,主营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13] - 公司一般经营范围含通信设施安装等,许可经营范围有跨地区增值电信服务等[14][16] - 公司面额股每股面值1.0元,设立时发行股份6600万股,总出资额6600万元[19][20] - 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87729063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1] 股东与股权 - 童文伟、史亚洲、钟飞鹏分别出资957万、891万、838.2万元,股份比例14.50%、13.50%、12.70%[20]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1] 公司治理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6]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51]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董事会由5至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不少于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11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2] - 公司现金分红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7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最低占比80%[177]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71] -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聘期1年可续聘[191]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