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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002133) - 广宇集团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广宇集团广宇集团(SZ:002133)2025-09-02 17:1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于 2025 年 9 月 2 日下午 13:30 在杭州市上城区龙舌路 68 号鹤 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致: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宇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