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股份(000151) -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 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 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进行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具体规定,具 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为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不涉及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审批手续,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反垄断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 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 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所涉及标的资产定价方式合理, 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 ...